第一章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理念
第一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基本理念
一、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
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在於增進行動不便學生對於校園生活學習與適應能力,並藉由校園內如:建築物、教學環境、接納等各方面軟硬體之改善,以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在最少限制條件的環境之下,與一般學生一起學習共同享用各種的教育資源。
同時,也讓行動不便老師、家長、社區人士能夠方便地在校園內自由進出活動。
二、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以行動不便之老師、學生為主;行動不便之家長、社區人士為輔。其中,此類行動不便者又依其障礙類型,一般學校以坐輪椅者、柱柺杖者、視障者、聽障者為主,其他類型者為輔;特殊學校則以該校學生為主。原則上設置相關設施、設備,需滿足上述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殊需求。
三、行動不便者之障礙特性
行動不便者依其障礙內容區分,可歸納為四類。也就是說行動不便者對於使用校園環境,通常會產生下列四種不便與障礙:
(一)情報障礙
(二)行動障礙
(三)使用障礙
(四)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四、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特性
針對行動不便者之上述四類障礙,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建立,需要具備:(一)標示性;(二)可及性;(三)方便性;(四)安全性等四種特性,茲說明如下:
(一)標示性:1.利用視覺的標誌。2.利用聽覺的標誌。3.利用觸覺的標誌。
(二)可及性:1.基地〈學校〉、建築物之可及性。2.設施、活動場所之可及性。
(三)方便性:1.伸展之考慮。2.操作之考慮。
(四)安全性:1.防碰撞。2.防跌倒。3.防摩擦。4.防翻落。5.防夾住。6.防其它意外。
除此之外,「全面性」及「整體性」也必須妥善加以考慮。通常校園面積都極為遼闊,為使行動不便者儘可能到達每一角落,校園無障礙環境需「全面性」建設,不宜偏重某一區域或僅做重點式處理。
校園建築配置環境較為複雜,因此,需建立整體無障礙通路,串連各區域,同時除了硬體建設之外,也需軟體建設配合,才能發揮整體的效果,所以校園無障礙環境必須重視「整體性」。
總括而言,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特性實宜包含:(一)全面性;(二)整體性;(三)標示性;(四)可及性;(五)方便性;(六)安全性等六種考量。
第二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功能
一、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以方便行動不便的師生、家長及社區人士,使之均能暢達於校園。
二、增進教職員工、學生對無障礙環境的認識及身心障礙類別與特性之了解、對身心障礙學生於學習限制上的了解;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何對身心障礙者學習,以啟發一般學生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
三、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了解自己,接納自己,實現自己,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的人生觀。
第三節 學校環境特性與無障礙環境需求重點
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就課程階段之定義
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總綱」中規定:九年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段六年為國民小學、後段三年為國民中學,其課程編制採九年一貫之精神。
二、學校的內容
一所學校包括全部校舍〈建築物〉、運動場、庭園、以及其附屬設備等幾部分。其中校舍又分普通教室、專科教室、辦公大樓、圖書館及廁所、樓梯間等,種類很多。
三、學校空間
(一)以建築主體區分
1.內部空間:教室、辦公室、活動中心、樓梯、廁所等。
2.外部空間:運動場、庭園、道路、停車場等。
3.半室外空間:平台、走廊、樓梯、陽台等。
(二)以功能區分
1.行政區;2.教學區;3.活動區;4.休憩區;5.服務區;6.通道區;7.特教區;8.幼稚園;9.其它。
四、學校環境之特性
(一)一所學校人數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師生活動人數眾多。
(二)建築群配置,配置形式多樣性。大多非獨棟建築物,而是幾棟建築物的組合。
(三)學校面積大,區隔多,環境較一般公共建築物複雜。
(四)停車場、廣場、庭園、運動場等開放空間多,部分建築物有時也屬半開放性。
(五)一般學校除了正門為主要出入口外,尚有側門、後門等次要、服務之出入口。
(六)國中、國小多為低樓層建築物,法規規定建築物六層樓以上才需設置電梯,學校大多為四、五層樓建築,多數未設置電梯。
(七)學校建築物、活動空間以步道或走廊通連,動線較一般公共建築物長、複雜且多分歧。
(八)有時因地形關係、機能需求或創造變化等,校園內空間存在有大高差或小高差。
(九)一般國小、國中為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間,均提高一樓樓地板面,以利地下室開設窗戶增加通風、採光。
(十)為增加廁所數量,一般學校廁所空間狹隘,部分廁所並有高低差處。
(十一)一般學校在大門口處設置校警室(傳達室),管制門禁。
(十二)國小、國中為學區制,學校離住家不遠,學童上學方便。且國小、國中校園設施也開放社區使用。
(十三)部分學校成立時間悠久,建築物老舊障礙多。
(十四)有些學校之環境,屬山坡地形。
(十五)除整體規劃之學校外,大部分學校均依需求不定期分區規劃增進建築物。
(十六)校區四周、庭園內及建築物邊多設排水溝。
(十七)部分學校辦理營養午餐有設置餐車升降機。
(十八)新設計建築物只有主要出入口處設有階梯,及斜坡道,通往庭園之次要出入口處只有階梯而無斜坡道。
綜合上述,學校為幅員遼闊且環境複雜,對行動不便者而言是相當辛苦的。
五、校園無障礙環境之重點
表1-1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重點
課
題 改 善 策 略 (一)校園由行政大樓、普通教室、專科教室、圖書館、活動中心等建築群及庭園、運動場所組成,無障礙環境建設零散。 (二)校園內為建築群,如何整合建築物之間的無障礙環境。 (三)目前幾乎所有學校建築物提高地下室空間,比地面高出80~ (四)一般學校建築物為五層樓以下,依法規規定不需設置電梯,所以很多舊有學校均未設置電梯。 (五)學校的使用包括成人及學生,目前所參考的無障礙環境資料均以成人尺度為主,所以現有完成的無障礙設施均為成人所適用,而學生使用不方便。 (六)因法規規定,部分學校走廊全面舖設導盲磚,此問題直得思考。 (七)廁所為學校重要設施,一般廁所空間狹隘,或有高低差,大部分無法提供坐輪椅使用。 (八)某些學校因為處山坡地形,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及改善工作倍增困難。 (九)部分學校建築非常老舊,改善無障礙環境不易處理。 (一)建議應有整體之規劃,新建學校之無障礙環境應一次設計完成,舊有學校改善無障礙環境,最好也能一次改善完成,如因經費所限,依優先順序原則編列預算,宜繼續改善至校園整體無障礙環境。 (二)宜考慮相鄰建築物間各項設施之配合程度。 (三)地下室提高地面,增加斜坡道之長度,影響無障礙環境之建設,二者間之衝突宜妥善考慮。 (四)考慮行動不便者之需求,建議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行動不便者使用之電梯,否則坐輪椅者或坐輪椅學生無法上下樓層。 (五)建議設置無障礙設施時,應同時考慮學生之使用情況。 (六)校園面積廣闊,視障者對學校環境不熟悉時,只憑舖設導盲磚確實很難引導其進入室內。建議導盲磚只舖設「室外引導通路」部分,可避免全校走廊舖設導盲磚之浪費。 (七)廁所空間狹隘或有高低差之情況,改善的方式,可以分為坐輪椅者使用廁所及其他行動不便者使用廁所二種。 (八)針對此問題應視個案情況,採取對策。如經實地勘查後無法確實改善者,應責成傳達室人員加強服務,或考慮其它替代方案。 (九)改善無障礙環境時,宜考慮同時整建環境。或整建建築物時,應同時考慮無障礙設施之改善。
第四節 無障礙環境之建設目標及範圍
一、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建設目標
(一)行動不便者能方便抵達、進入、及使用校園環境。
(二)遇緊急狀況時,行動不便者能迅速離開。
二、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建設範圍
(一)空間範圍
1.學校周圍。
2.學校建築物。
3.學校建築物外部空間。
(二)建築物年代範圍
1.新建建築物及設施的整體規劃與設計。
2.現有建築物及設施的整建、改建與修建。
第二章 校園整體無障礙環境之架構
第一節 各類型行動不便者對校園環境之使用方式
一、視障者使用學校方式
視障者使用學校,可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一)有人陪同時
1.由家人或朋友引導、協助。
2.由警衛人員、義工或老師現場做引導、協助。
(二)無人陪同時
1.已熟悉學校環境
2.不熟悉學校環境
所以,視障者進入校園可分為四種使用方式
(一)視障者經由家人或朋友陪同,抵達、使用。
(二)視障者個人抵達,商請警衛人員、義工或老師陪同使用。
(三)視障者已熟悉學校環境,個人抵達並依手杖行進、使用。
(四)視障者不熟悉學校環境,個人抵達並依手杖行進、使用。
視障者在有人陪同之使用情況,比較沒有問題。因校園廣闊,所以希望視障者以第一種、第二種方式使用校園環境較為方便,並具備學校服務性功能,現階段建議學校宜暫緩設置導盲設施(包括導盲磚)。
因應視障者各種使用需求,需積極建設視障者無障礙環境。
二、坐輪椅者使用學校方式
坐輪椅者使用學校,可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一)自備輪椅者
1.有人陪同
2.單獨前往
(二)借用輪椅者
1.有人陪同
2.單獨前往
所以,坐輪椅者進入校園可分為六種使用方式:
(一)自備輪椅者經由家人或朋友陪同,抵達、使用。
(二)自備輪椅者個人抵達,商請警衛人員、義工或老師陪同使用。
(三)自備輪椅者個人抵達,並單獨使用。
(四)經由家人或朋友陪同,抵達學校,借用輪椅使用。
(五)個人抵達校門,借用輪椅,商請警衛人員、義工或老師陪同使用。
(六)個人抵達借用輪椅後,單獨使用。
因校園廣闊,建議學校比照捷運車站、遊樂區,在校門口傳達室(校警室)可出借輪椅,讓行動不便者使用輪椅在校園活動,離校時歸還即可。
因應坐輪椅者各種使用需求,需積極建設無障礙環境。
第二節 各類型行動不便者對校園環境之使用需求
針對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性,就特殊需求而言:
一、坐輪椅者
(一)考慮坐輪椅者的使用,即上下輪椅所需的空間、移坐方式、伸手可及範圍。
(二)考慮輪椅的水平移動、垂直移動、及輪椅接近、靠近設施的情況等。
二、柱柺杖者
考慮步行的困難、伸手可及範圍、上下階梯的情況等。
三、視障者
考慮聽障者看不清或看不見外界情況,需清除障礙物,並因應其特性設置至具引導功能的設備及處理方式。
四、聽障者
考慮視障者無法利用聲音溝通,因應其特性設置輔助聽障者使用之資訊設備、電訊設備。
五、上肢障礙者
考慮手的動作不靈活,較難適應形狀不合的把手及各種設備的細小部分等。
就設置設施需求而言:
一、坐輪椅者
(一)坐輪椅者之無障礙設施,以斜坡道及廁所為最重要,也較易造成困難,因此,此二設施應加以妥善處理。
(二)地坪有高低差處,需設置斜坡道,坐輪椅者才能使用斜坡道上下。設置斜坡道時,需妥善考慮其位置、型式、坡度、寬度、坡面及扶手等。
(三)坐輪椅者使用之廁所,需讓坐輪椅者方便出入、開門、迴轉、靠近、移坐等;需妥善考慮內部馬桶、洗臉盆、扶手、門扇之裝設,及留設迴轉空間。
二、柱柺杖者
(一)柱柺杖者在無障礙環境中主要有二項要求:一為地坪需有防滑效果,以免滑倒。二為在台階處設置扶手,方便上下。
(二)就防滑效果而言,新建無障礙通路應採用防滑地面舖材,舊有無障礙通路應作防滑處理。防滑地面舖材為利用表面處理技術或特殊材質,使其具有防滑止跌功能,舖設於潮濕環境或室外之防滑地面舖材並需兼具排水或透水特性,使其在潮濕環境下也具防滑止跌功能。
(三)提供柺杖之地面支撐,方便柱柺杖者利用柺杖頂住支撐處而稱柱身體。
三、視障者
(一)視障者使用學校之方式
1.視障者由家人、朋友陪伴抵達、使用。
2.視障者個人抵達,商請警衛人員、義工、老師陪伴使用。
3.視障者已熟悉學校環境,個人抵達並依手杖行進、使用。
4.視障者不熟悉學校環境,個人抵達並依手杖行進、使用。
(二)因應視障者使用學校之方式,建議學校建築物現階段不必特別設置引導視障者設施,只須於出入口處、高低差處、危險處等之前設置「警示帶」。警示帶除對一般人警示外,對視障者尤其有幫助。
(三)另外,新建建築物設計時宜由定向行動訓練指導員協助指導設計者,在引導視障者之處理方式時能兼顧導引功能,並融入環境之整體性及景觀性。
四、聽障者
(一)設置聽障者可辨識之警報系統,如學校廁所內設置「閃光式警鈴」,方便聽障者了解緊急狀況。(註:此為美國法規規定)。
(二)視實際需要,在適當處設置提供聽障者使用之電訊設備,包括傳真機、公共擴音電話。並於這些電訊設備旁明顯位置設置「聽障者用標誌」(註:聽障者用標誌與無障礙標誌不同)。
(三)呼叫式櫃檯除了聲音之外,宜加設「電子顯示看板」。
五、上肢障礙者
(一)針對上肢障礙者而言,其行動與一般人並無太大之差異,僅於考慮上肢障礙者之使用設施方面需注意細部事項,如門、窗、飲水機、水龍頭等之把手、按鈕等型式,均以考量上肢障礙者之使用需求而加以配合設置為妥。
第三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架構之建立
學校整體無障礙環境建設架構
(一)硬體建設:1.整體性
2.單項無障礙設施
(二)輔助設施建設:1.標示之引導
2.資訊之引導
3.服務之引導
(三)軟體建設
整體無障礙環境建設包括硬體建設、軟體建設、輔助設施建設三方面。
硬體建設為設置無障礙通路及各項無障礙設施等,軟體建設為教職員工及學生之關懷、禮讓、協助、服務等。
1
為了整合無障礙環境硬體建設及軟體建設,應設置一些輔助設施,這些輔助設施包括三類:(一)標示之引導、(二)資訊之引導、(三)服務之引導。有了上述三類輔助設施,則行動不便者使用學校環境將方便許多。
一、硬體建設內容
學校無障礙環境硬體建設內容包括:(一)整體性;(二)單項無障礙設施。分別說明如下:
(一)整體性
整體考慮內容包括:
1.學校機能、規模
2.空間安排(以確定行動不便者活動範圍)
3.建立無障礙通路
4.考慮空間部位(1.地面2.牆與柱3.門與出口4.其他)
(二)單項無障礙設施
無障礙設施內容包括:
1.抵達學校(基地)無障礙
2.進入學校(基地)無障礙
3.室內外水平移動無障礙
4.抵達建築物出入口無障礙
5.進入建築物無障礙
6.室內水平移動無障礙
7.室內垂直移動無障礙
8.使用各類設施無障礙
9.室外庭園使用無障礙
10.停車場使用無障礙
11.標示無障礙
12.逃生無障礙
二、輔助設施內容
輔助設施包括三類:
(一)標示之引導
(二)資訊之引導
(三)服務之引導
三、軟體建設內容
應加強無障礙環境軟體建設內容。當硬體建設不足時,軟體建設可彌補硬體建設之不足,但軟體建設絕不可代替硬體建設。
硬體建設雖然完整,但硬體建設無法適合所有行動不便者(或一般人)之需求,惟有軟體建設與硬體建設密切配合,才能充分發揮整體性無障礙環境之功效。所以,無障礙環境硬體建設與軟體建設其重要性不分軒輊,不可偏廢。祇有硬體建設而無軟體建設,學校無障礙環境祇建設一半。學校無障礙環境軟體建設主要是教職員工及學生之關懷、禮讓、協助、服務等。
第四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硬體建設內容
如何落實校園無障礙環境硬體建設,提出下列建議:
一、整體考慮之內容包括
(一)學校之機能、規模
不同類型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對無障礙設施應有不同之要求。因此,各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應依其類型、規模之情況,考慮其設置無障礙設施之種類、數量及精緻程度之需求。
一般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依其類型、規模可分為三類:
1.主要提供身心障礙者、高齡者使用之建築物、活動場所。
2.主要提供不特定對象、供全體民眾使用之建築物、活動場所
3.主要提供特定對象、或較少數民眾使用之建築物、活動場所。
(二)空間安排
一般公共建築物由主要空間、次要空間、服務空間、或附屬空間所組成。設計時,要讓行動不便者儘可能到達每一個空間。如無法達到理想時,應考慮行動不便者來此公共建築物之目的,至少安排行動不便者能到達,且方便使用建築物之主要空間。
宜將行動不便者須使用之空間安排集中在一起,避免行動不便者來回走動,同時縮短動線距離,也較容易處理無障礙環境。
對行動不便者而言,垂直移動是較困難的事,將行動不便者須使用之空間安排在一樓或較低樓層避免行動不便者上下樓層,是較妥善的做法。室外空間同室內空間之處理方式。
(三)建立無障礙通路
先確定行動不便者室內、室外之活動範圍,然後建立無障礙通路。無障礙通路能讓行動不便者方便抵達室外活動場所或室內各樓層之活動空間。
一般行動不便者在室外活動情況:

一般行動不便者在室內動情況:

因此,無障礙通路可分為室外無障礙通路、室內無障礙通路。室外無障礙通路包括車道、步道,斜坡道(高低差處)等。室內無障礙通路包括走廊、通路等水平通路及電梯、樓梯、斜坡道(樓層之聯繫)等垂直通路。
室外無障礙通路分為室外無障礙車道及室外引導通路(建築物前面空間)、停車場安全步道、庭園無障礙步道、其它連接各室外無障礙設施之通路。
室內無障礙水平通路串連大廳、無障礙室內通路走廊、無障礙室內出入口。
室內無障礙垂直通路串連無障礙坡道、無障礙樓梯(宜為直通樓梯)、無障礙電梯、無障礙輸送帶等。
了解無障礙通路之內容後,進行無障礙通路之規劃。每一處活動場所及建築物至少安排一條無障礙通路,聯繫行動不便者必須使用之活動範圍、空間,方便行動不便者水平移動及垂直移動。
整體無障礙通路的設置原則如下:
1.需設置一條以上無障礙通路,且應人、車分道。
2.無障礙通路需連貫、順暢,方便行動不便者到達其活動範圍。
3.無障礙通路儘量單純、簡捷、明確、不要分歧。
4.建築物、活動場所之主要動線與無障礙通路二者盡量一致。
5.無障礙通路上,水平移動和垂直移動需妥善配合。
6.無障礙通路上要考慮淨寬、淨空,安全暢行無阻。
7.行動不便者行動上吃力,20~30公尺宜設置一處暫停空間(須設置座椅),讓行動不便者停留休息。
整個無障礙通路之處理,需考慮行動不便者行進過程中之情形為何,如:何處為前行、轉向、迴轉等。
在通路適當處必須留設寬敞空間,方便行動不便者轉向、迴轉、相錯。尤其考慮坐輪椅者之行進、轉向與迴轉。另外,在通路上設置導盲設施或導盲功能之邊界線,引導視障者行進。除需有空間配合,也要考慮其他因素。
無障礙通路處理要點,列舉如下:
1.需有空間配合,方便轉向、迴轉、相錯等。
2.消除高低差。
3.地坪不滑、平坦。
4.水平通路上處理為具導盲功能之邊界線。
5.設置電梯,方便行動不便者上下樓層。
6.其它
學校無障礙通路規劃內容:
考慮全校環境及行動不便者活動範圍,依無障礙通路設置原則,全校至少規劃一條無障礙通路。
建築線與校門口前,設置室外引導通路。從校外室外引導通路進入校內,校內地面層建立一條水平無障礙通路。
學校配置方式可分為連棟式、分棟式、混合式三類。
連棟式之地面層水平無障礙通路主要為走廊。走廊樓板面比地面高,其通路情況為:
![]()
![]()
![]()
![]()
![]()
步道 設斜坡道 川堂 走廊 室內出入口 進入各個空間+廁所
![]()
設斜坡道 下至庭園、運動場
電梯(上二樓以上)
分棟式之地面層水平無障礙通路主要為步道。步道地面比建築物樓板面低,其通路情況為:
![]()
![]()
步道幹道 步道支道
進入庭園、運動場
![]()
(室外引導通路) 設斜坡道 上至建築物室外出入口
混合式配置即學校部分為連棟式,部分為分棟式,其地面層水平無障礙通路部分範圍為走廊,部分範圍為步道。
補充說明:雖為連棟式建築物,但樓地板之間有大高低差時,可視為分棟式建築物,以步道做為無障礙通路來連接建築物。
水平無障礙通路完成後,可通達全校各區域、角落。然後建立一條以上垂直無障礙通路,可上至二樓以上空間。
垂直無障礙通路包括無障礙樓梯、無障礙電梯、無障礙斜坡道等,應視實際情況,設置垂直無障礙通路。
連棟式之垂直無障礙通路主要為電梯。其通路情況為:
![]()
走廊 無障礙樓梯 走廊(二樓以上)
無障礙電梯
無障礙斜坡道
分棟式之垂直無障礙通路主要為電梯。其通路情況為:
![]()
大廳 無障礙樓梯 室內通路走廊(二樓以上)
無障礙電梯
無障礙斜坡道
分棟式之配置情況,其校內無障礙通路建立如下:
室外車道:
![]()
![]()
車道 無障礙停車位 安全步道 建築物
室外出入口
室外無障礙步道:
![]()
![]()
![]()
![]()
步道幹道 支道(室外引導通路) 進入庭園、運動場
設斜坡道 建築物室外出入口
室內水平無障礙通路:
![]()
![]()
大廳 室內通路走廊 室內出入口 主要空間+廁所
(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室內垂直無障礙通路:
![]()
大廳 無障礙樓梯
室內通路走廊(二樓以上)
無障礙電梯
無障礙斜坡道
整合分棟式之無障礙通路基本型式,如圖2-1所示。各棟建築物分開時,先至少規劃一條室外無障礙通路聯繫各棟建築物及庭園。各棟建築物分別規劃一條室內無障礙通路,此時各棟建築物設置電梯上至各層樓。
連棟式之配置情況,其校內無障礙通路建立如下:
室外車道:
![]()
![]()
車道 無障礙停車位 安全步道 建築物川堂或室內走廊
室外無障礙步道:
![]()
![]()
步道 設斜坡道 建築物川堂 室內走廊
室內水平無障礙通路:
![]()
![]()
走廊幹道(+走廊支道) 室內出入口 進入各個空間+廁所
![]()
設斜坡道 下至庭園、運動場
電梯(上二樓以上)
室內垂直無障礙通路:
![]()
走廊 無障礙樓梯 走廊(二樓以上)
無障礙電梯
無障礙斜坡道
整合連棟式之無障礙通路基本型式,如圖2-2所示:各棟建築物有走廊連通時,可考慮在全校中心位置或其他適當位置,至少設置一處電梯,上至各層樓後再通往欲到達場所空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圖2-2 連棟式之無障礙通路
綜合上述,建立立體化校園無障礙通路二種基本系統A型及B型。
立體化無障礙通路系統A型情況(參看圖2-3)為:
走道→各棟建築物→各棟電梯→上各棟建築物樓層
立體化無障礙通路系統B型情況(參看圖2-5)為:
走道→電梯→上各樓層→至各層目的地
兩者比較:A型系統較缺乏各棟各層之間水平聯繫;而B型系統較缺乏各樓層間之垂直聯繫。
建議將立體化無障礙通路系統形成網路,方便行動不便者可隨處水平移動、或垂直移動。所以,立體化無障礙通路系統A型,應加強串連各棟各樓層之間走廊之設置(參看圖2-4);而立體化無障礙通路系統B型,則應加強聯繫各樓層之間電梯之設置(參看圖2-6)




(四)考慮空間部位
建築物由具有不同機能的多種單元空間所組成,這些單元空間之部位包括地面、牆壁、天花板、門、窗等元素。
在設計方便行動不便者使用的公共建築物時,必須注意單元空間設計,所以要妥善考慮空間部位。在多項元素中,應特別重視地面、牆壁、門與出入口,他們是決定公共建築物之空間是否方便行動不便者使用之三大元素。
1.地面
各種地面障礙都會造成行動上的不便,設計時應全面、細緻的考慮,在地面部分應考慮的內容為:
(1)選擇好的地面材料
(2)取消地面高差
(3)宜妥善處理導盲舖材
說明如下:
(1)選擇好的地面材料:考慮行動不便者使用時,要求地面材料具有下列特性:1.不滑,2.耐扭性好,3.具有適當的彈性,4.保溫性良好,5.吸音性好。
(2)取消地面高低差:高低差會妨礙行動不便者行動,尤其高低差對輪椅影響最大。因此,設計地面時必須考慮取消地面高低差。非必要,不宜設置台階、高低差。
再次重申,上述處所儘量不要有高低差之情況。不得已有高低差情況時,高低差之間聯繫也應妥善處理。
a.高低差:高低差在
b.搭橋:如高低差超過
c.斜坡道:如高低差更大,就必須設置適當坡度之斜坡道。
(3)地面宜平坦:大面積之地面宜平坦,也不應有坡度。
(4)宜妥善處理導盲舖材:視障者用手和腳的觸覺可以感覺、分辨出材料和物體。在建築環境中,可用材質的特性來達到分辨各種不同環境的目的。有人稱為「觸感物」或「觸辨物」。
用材料表達特性如下:
a.用「粗面材料」作為警示。例如上下樓梯處前舖設粗面材料,作為有階梯之提醒注意。大門門扇之前後舖設粗面材料,作為出入口之提醒注意。
b.用「粗面材料」或「凸紋之導盲磚」作為導盲系統的引導標示,構成引導通路,沿著導盲磚前進可以抵達目的地。
c.幾乎每一種材料都有其特定的質感,質感差異越大,越能滿足區域標示的要求。
d.觸感物之處理不限於地面,也可是牆面、門板面、扶手、標示牌的表面。
利用上述觀念,我們可在地面上舖設「具有導盲功能之地面舖材」,或舖設「導盲磚」、「警示帶」,以引導視障者行進或提醒注意。
2.牆壁
在室內裝修中牆壁佔有與地面相同的重要位置。視實際需要牆壁上應安裝:
(1)防止輪椅撞擊的擋壁。
(2)輔助行動不便者站立的扶手。
而且牆壁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1)輪椅的碰撞很猛,要求牆壁材料必須有足夠的強度。
(2)考慮到視障者的需要,牆壁要求手的觸摸感好,及視障者摸牆壁行走時,能夠獲得好的觸感。
細部處理說明如下:
(1)擋壁:設置檔壁是為了防止輪椅的腳踏板和大輪子碰壞牆壁。
(2)斜面:走廊中若有突角,容易發生碰撞事故,因此視實際需要,牆面應作斜面或圓角處理。
(3)扶手:在無障礙環境建設中,扶手是佔很重的份量。
建築物中的坡道、走廊通路、樓梯、台階等處,為行動不便者所設置的扶手,是他們在行進中重要的依靠設施。
他們經常需要利用扶手發揮支撐的作用,保持身體平衡,中途休息時,可將身體靠在扶手上,藉以恢復體力,因此扶手應安裝牢固。一般規定扶手荷重為150kg,這是考慮了體重100kg的人加上50%衝擊力的餘量的結果。
對於轉移位置,根據具體情況採用水平的扶手、垂直的扶手,不宜採用45度傾斜的扶手,無論或拉或撐均不便利。但是當扶手固定於牆上時,如果扶手有稍微的傾斜可以同時用以支撐臂胕是有幫助的。
由上述,為維護安全、保持平衡等目的,在很多地方虛設置扶手,包括:1.庭園步道、2.斜坡道、3.樓梯、4.電梯、5.室內通路走廊、6.浴廁、7.觀眾席、8.其它,如游泳池。
(4)立柱:為了協助行動不便者撐起身體站立,有些處所除了設置「扶手」之外,有時尚可設置「立柱」,如某些住宅門廳或在捷運系統車箱中等即有立柱之設置。
扶手與立柱之比較如表2-1所示。
表2-1 扶手與立柱之比較
|
扶手 |
立柱 |
|
除支撐外,也可方便行進 |
定點之支撐 |
3.柱
柱梁結構的建築,柱子必然很多。行動不便者在建築物內部行動時,會感到柱子對行動不便者有不便之處,因此應慎重處理。
(1)獨立柱:在大廳等大空間都可以見到獨立柱。柱子的面可以為視障者指示方向,但如變化過多,也會妨礙視障者行動。據調查,圓柱會使視障者喪失方向感。
(2)柱與牆:牆與柱的交接觸常常形成凹凸,這種處理方式對行動不便者極為不利。原則上,走廊牆壁不要有凹凸,柱子應凸向室內空間。這樣走廊方便安裝扶手,也不妨礙視線。不得已將柱子凸向走廊時,一定要裝設扶手,方便引導視障者順利通行。
二、無障礙設施之內容
(一)抵達學校(基地)無障礙
一般學校有正門、側門,應整頓學校週遭環境,讓行動不便者能從各個出入口出入。至少也要方便行動不便者從正門出入。
部份舊有學校因空間限制無法在正門處妥善設置斜坡道,要求行動不便者從側門出入,是非常不妥適的做法。
抵達學校之方式包括:
1.步行(包括輪椅)
2.駕駛三輪機車
3.搭乘自用車
4.搭乘計程車
5.搭乘公車(至站牌)
6.搭乘復康巴士(至站牌)
7.搭乘捷運系統(至車站)
8.其它
因此,方便行動不便者利用各種交通方式及交通工具抵達學校(基地)。以學校為中心,周遭
1.步行(包括輪椅):(1)人行步道;(2)斜坡道(肩坡)
2.駕駛三輪機車:無障礙三輪機車停車位
3.搭乘自用車:無障礙自用車停車位
4.搭乘計程車:計程車招呼站
5.搭乘公車:公車停靠站站牌
6.搭乘復康巴士:公車停靠站站牌
(二)進入學校(基地)無障礙:
第二層次是進入學校無障礙。
進入學校考慮內容有三:(1)室外引導通路(2)有高低差處(3)出入口處。
一般情況,校門口沿建築線興建,但因法規或其他因素使校門口會退縮興建。設置室外引導通路,從室外引導通路接近校門口(出入口)。
部分學校因地形關係,門口處會有高低差,有高低差處應設置階梯或斜坡道。一般學校出入口處,設置大門及邊門(小門)。平時大門不開放,只開放邊門供出入。
所以,進入學校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室外引導通路(校外)
2.有高低差處
(1)設置階梯
(2)設置斜坡道
3.出入口處
(1)大門之形式
(2)小門之形式
一般學校大門處應設置輔助設施加強服務之引導。說明如下:
1服務鈴(或對講機)
(1)於學校正門口處設置服務鈴(或對講機),與校警室(傳達室)聯絡。
2校警室(傳達室)
(1)進入學校後,可先至校警室(傳達室)詢問相關事宜或請求協助。
(2)在校警室(傳達室)也可提供資訊之引導。說明如下:利用配置圖或平面圖等圖說,將學校各空間說明,並標明無障礙通路及出入口、電梯、廁所、電話檯等無障礙設施位置。
補充說明,按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祇考慮學校(基地)內情形。
(三)室外水平移動無障礙
進入學校後,應規劃一條以上無障礙(水平)通路,方便行動不便者抵達學校地面層大部分範圍(包括各棟建築物、運動場、校園遊樂設施等)。
室外水平移動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室外無障礙通路(步道)
2.有高低差處
(1)設置階梯
(2)設置斜坡道
3.座椅
(四)抵達建築物出入口無障礙
步行室外無障礙通路抵達建築物正前方,可能再轉入室外引導通路,抵達建築物出入口處。
可視全校室外無障礙通路為主要幹線,建築物前之室外引導通路為次要幹線。
抵達建築物出入口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室外引導通路(校內)
(五)進入建築物無障礙
進入建築物考慮內容有二:1.有高低差處,2.出入口處。
一般學校之建築物出入口處為室外、室內之分界處會有高低差,有高低差應設置階梯及斜坡道。
上至學校建築物出入口處,而後進入室內。行動不便者宜從建築物正門處進入。
學校建築物有些是封閉式,宛如一般公共建築物,有些是半開放式,或開放式,或與其他建築物連通,無明顯出入口管制。
所以,進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有高低差處
(1)設置階梯
(2)設置斜坡道
2.出入口處:室外出入口
(六)室內水平移動無障礙
進入室內(或走廊)後,行動不便者要水平移動或垂直移動至目的地(各空間或活動場所)。
同一樓層之移動為水平移動,行動不便者水平移動較無問題。方便行動不便者水平移動要設置無障礙室內通路走廊及室內出入口。
所以,室內水平移動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室內通路走廊
2.室內出入口
(七)室內垂直移動無障礙
一般學校多為四、五層樓之建築物,很多辦公室、專科教室或活動場所等在樓上,行動不便者有時需要上下樓層。
不同樓層之移動為垂直移動,行動不便者垂直移動較困難,其垂直移動方式為1.搭乘電梯2.爬樓梯3.爬斜坡道4.搭乘其他昇降設施。其中以搭乘電梯最方便、安全。
所以,室內垂直移動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電梯
2.樓梯
3.室內斜坡道、扶手
4.其他昇降設施
(八)使用各類設施無障礙
探討行動不便者移動之問題後,繼續探討與行動不便者相關的空間及設施。
在學校內,行動不便者(如學生、老師、家長、社區人士)會使用到的設施包括:1.廁所2.浴室3.觀眾席4.宿舍房間5.飲水機6.電話檯7.櫃檯8.洗手檯9.其他。
所以,使用無障礙設施內容為:
1.廁所
2.浴室
3.觀眾席
4.宿舍房間
5.飲水機
6.電話檯
7.櫃檯
8.洗手檯
9.其他
行動不便者如何使用設施?需考慮方便坐輪椅者接近、靠近或移坐;也需考慮引導視障者如何操作、按鈕等。
(九)室外庭園使用無障礙
在校園內,行動不便者除在教室等室內空間活動外,也應鼓勵到運動場、庭園等室外空間活動。
很多學校走廊比室外庭園、運動場等地面高
運動場、庭園設置室外無障礙步道、座椅,方便行動不便者活動及休憩。必要時設置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活動設施、遊憩設施。
所以,室外庭園無障礙設施為:
1.室外無障礙步道
2.室外斜坡道
3.座椅
(十)停車場使用無障礙
校園廣闊,如每位行動不便者都從校門口至校園內建築物,需要走一段很長的路。所以,先了解車輛能進入學校內之範圍,行動不便者搭乘車輛抵達擬去目的地附近,下車後方便步行抵達目的地。
校園內宜人、車分道,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另外,在適當位置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方便行動不便者上下車。
所以,停車場無障礙設施為:
1.無障礙停車位
2.安全步道
(十一)標示無障礙
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需設置完整的標示系統,指引方向。否則,行動不便者來回尋找,造成困擾,也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另外,如已設置無障礙通路及無障礙設施時,也需設置無障礙標示及引導設施,引導行動不便者行進及使用。因應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性與需求,應設置各類標示及引導設施。
所以,標示無障礙設施為:
1.各類標示
2.引導設施
(十二)逃生無障礙
讓行動不便者進入學校後,當學校發生火警等緊急事故時,如何讓行動不便者能迅速逃生避難,也是重要的課題。所以,應有一些配合措施以防範於未然。
這些措施說明如下:
1.設置一般消防設施及定時檢修。
2.遇到火警等緊急事故時,建築物之管理人員、學生、老師應對行動不便者給予優先協助,協助行動不便者儘速至安全之處。按美國法規規定:「防火區劃」之功能祇是延長燃燒時間,逃生之目的地,最終為室外空地。祇有如醫院、安養機構之類建築物劃有「避難區劃」,即在建築物內規劃安全避難處所。建議學校比照,也劃有「避難區劃」之場所。
3.行動不便者方便水平移動,但不方便垂直移動。火警時,也不能使用電梯,在很短時間內不可能逃生至室外空地。若行動不便者無法撤離時,應先到安全避難處所等待救援。所以,應在學校建築物每一層樓規劃安全避難處所。按加拿大法規規定,如在安全梯內平台處多留設二個輪椅停留空間,方便行動不便者(尤其坐輪椅者)躲到此處等待救援。又如每一樓層規劃室外避難平台,方便行動不便者逃到避難平台等待救援。因此,應事先將逃生路線及安全避難處所位置規劃妥善,並應有標示或平面圖指引。
所以,逃生無障礙設施為:
1.各類逃生避難設施。
綜結以上十二項無障礙設施需求內容如表2-2所示。
表2-2 無障礙設施表
|
使用需求 |
無障礙設施項目 |
設施說明 |
|
(一)抵達學校(基地)無障礙 1.步行(包括輪椅) 2.駕駛三輪機車 3.駕駛、搭乘自用車 4.搭乘計程車 5.搭乘公車(至站牌) 6.搭乘復康巴士(至站牌) 7.搭乘捷運系統(至車站) 8.其它 |
1.無障礙行人步道 2.室外引導通路(校外) 3.無障礙三輪機車停車位 4.無障礙自用車停車位 |
(一)改善可分為抵達、進入、使用等層次。 (二)第一層次為抵達學校無障礙。 (三)方便行動不便者利用各種交通工具抵達學校(基地)。從室外引導通路接近門口(出入口)。 (四)至少學校周圍 (五)路邊停車時,靠近學校停車位,規劃為無障礙停車位。 (六)學校室外停車場時,在適當位置或建築物出入口之停車位,規劃為無障礙停車位。 (七)行動不便者建議增加規劃三輪機車停車位。 |
|
(二)進入學校(基地)無障礙 |
1.室外引導通路 2.有高低差處 3.出入口處 |
(一)舊有學校之改善宜從第一層次探討起。 (二)第二層次為進入學校無障礙。 (三)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只考慮學校(基地)內情況。 (四)行動不便者宜從學校正門處進入。 |
|
(三)室外水平移動無障礙 |
1.室外無障礙通路(步道) 2.室外斜坡道、扶手 3.座椅 |
規劃一條室外無障礙通路可方便行動不便者抵達學校地面層大部分範圍。 |
|
(四)抵達建築物出入口無障礙 |
1.室外無障礙通路(校內) |
可視全校室外無障礙通路為主要幹線,建築物前之室外引導通路為次要幹線。 |
|
(五)進入建築物無障礙 |
1.室外斜坡道、扶手 2.室外出入口 |
行動不便者宜從建築物正門進入。 |
|
(六)室內水平移動無障礙 |
1.室內通路走廊 2.室內出入口 |
同一樓層之移動為水平移動。 |
|
(七)室內垂直移動無障礙 |
1.電梯 2.樓梯 3.室內斜坡道、扶手 |
不同樓層之移動為垂直移動。 |
|
(八)使用各類設施無障礙 |
1.廁所 2.浴室 3.觀眾席 4.宿舍房間 5.飲水機 6.電話檯 7.櫃檯 8.洗手檯 9.課桌椅 10.會議桌椅 |
使用時需考慮行動不便者方便接近、靠近或移坐。 |
|
(九)室外庭園無障礙 |
1.室外無障礙步道 2.室外斜坡道、扶手 3.座椅 |
|
|
(十)停車場無障礙 |
1.無障礙停車位 2.安全步道 |
|
|
(十一)標示無障礙 |
1.各類標示 2.引導設施 |
因應各類行動不便者之特性與需求,設置適合標示。 |
|
(十二)逃生無障礙 |
緊急逃生避難設施 |
因應各類行動不便者之特性與需求,設置各項適合行動不便者逃生避難設施、警示設施。 |
第五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軟體建設內容
軟體建設之主要內容分為對在校身心障礙學生及對行動不便的教職員工、家長、社區人士二部分。
一、對在校身心障礙學生
(一)師長、同學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接納
1.認識身心障礙意義。
2.了解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方面的限制。
3.了解身心障礙學生在行動方面的困難。
4.了解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心理適應方面的問題。
經過了解之後,師生對身心障礙學生才會產生積極關懷、禮讓的態度,進而付出協助、服務的行動。
(二)對身心障礙學生平日相處之原則與接觸之方法
1.對於環境安排的注意事項。
2.對於教學方面的注意事項。
3.對於行動方面的注意事項。
(三)教導身心障礙學生對「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認同
1.心理適應上之準備。
2.獨立能力之培養。
二、對行動不便的教職員工、家長及社區人士
(一)師長同學對行動不便的教職員工、家長及社區人士的接納
1.認識其障礙意義。
2.了解行動不便者在行動方面的困難。
(二)對行動不便者行動方面的協助
第六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輔助設施建設內容
設施包括三類:
(一)標示之引導。
(二)資訊之引導。
(三)服務之引導。
說明如下:
(一)標示之引導
包括地圖、平面圖、標誌等之指引。
1.地區之指引(利用地圖看板)
2.路線之指引(利用平面圖)
3.方向之指引(利用標誌、文字)
(二)資訊之引導(手冊之提供)
手冊置於出入口資訊檯(架)、服務櫃檯等重要位置,免費提供。
手冊可分為學校系統之引導、各學校之引導等內容。
1.學校系統之引導(如無障礙學校之說明)
2.各學校之引導(如建築物場所平面圖之說明)
(三)服務之引導
透過下列設施,可對一般人(家長、社區人士等)的協助,尤其對行動不便者有很大的協助。
1.服務鈴(愛心鈴)。
2.對講機(或內部電話)。
3.校醫室(傳達室)之服務櫃檯。
4.監視系統。
第三章 校園無障礙準則之方式
第一節 硬體建設之設施內容及設計要點
一、水平移動設施
(一)室外引導通路
1.有效寬度:室外通路有效寬度為
2.坡度:室外通路如有坡道時,其坡度不得超過1/12。
3.舖面材料:室外通路舖面需以防滑且平坦之材料舖設。
4.溝蓋:一般通路上不宜設置排水溝,如有排水溝時,需考慮其溝蓋空洞間隔為長度
5.引導設施:從基地建築線到建築物出入口之通路上,必需舖設引導設施。或處理為具導盲功能之邊界線。
6.與人行步道之聯繫:如通路與人行步道有高低差時,需設置平緩坡道。
7.安全:室外通路應避開車道或設置防止車輛侵入之設施物,以維安全。
(二)停車位
1.位置
(1)建築物出入口處附近需設置行動不便者專用(或優先使用)之停車位。如受環境限制無法實施,至少應於一般停車場內區劃出行動不便者專用區(或優先使用區)。
(2)而室內停車場於電梯口附近,需設置行動不便者專用(或優先使用)之停車位。
2.面積(空間大小)
(1)停車位空間大小,除考慮行動不便者上下車情況外,還要考慮扶助者的情況。每個停車位寬度為
(2)宜設置二個以上行動不便者專用停車位。
(3)方便行動不便者使用停車位,停車處地面上塗裝無障礙標誌,上下車處地面上標示斜線。
3.安全通路
(1)由專用停車位至建築物出入口之間,應設置安全通路。安全通路有效寬度
(2)安全通路需避免車道穿越,或設置防止車輛侵入之設施物,以維安全。
(3)安全通路上方宜設置遮棚或屋簷。
4.地面裝修
(1)停車空間地面為坡度1/50以下之平坦面,且無高差。
5.引導設施
(1)行動不便者專用停車位應於明顯處豎立行動不便者專用停車位標誌,或於地面上塗裝無障礙標誌。
(2)由入口處至行動不便者專用停車位,需設置引導標示。
(3)視野不良之轉角處宜設置反光鏡,以利安全。
(三)室外出入口
1.位置
(1)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應位於明顯、方便到達處,以提高可及性。
(2)原則上,建築物出入口與戶外避免有高低差存在。如有高低差時,除設置階梯外,應併設坡道。
(3)儘可能由主要出入口出入,若有困難時,則必須清楚標示行動不便者方便使用的出入口位置。
2.出入口前平台:主要出入口前面要有深度
3.門之型式
(1)主要出入口有效淨寬度不得小於
(2)門型式之選擇,以自動門最佳,拉門次之,摺疊門、推門再次之。
(3)原則上,室外出入口不得使用旋轉門。如設置旋轉門者應在旁另設輪椅出入口。
4.遮陽擋雨設施
(1)建築物出入口處應有方便坐輪椅者使用之遮陽擋雨設施。
(2)建築物若藉階梯或坡道與地面銜接,則階梯或坡道上方宜有遮陽擋雨設施。
5.地面裝修
(1)出入口的內外宜為同一高度,地面裝修需舖設防滑材料。
(2)踏墊需為埋入式(嵌入式),不可使用單片狀之踏墊。
6.大廳
(1)大廳設置的櫃檯、公共電話及飲水機等,必須考慮行動不便者使用。
(2)大廳處宜準備輪椅。
7.標示、引導設施
(1)於大廳處設置建築物全區概要介紹說明版,並標示無障礙通路、無障礙設施之位置,必需清楚易懂,且不影響通行。
(2)大廳無櫃檯時,希望設置內部對講機。
(四)室內出入口
1.有效寬度:出入口(門)有效寬度為
2.門之型式
(1)使用自動門最佳,拉門次之,摺疊門、推門再次之。
(2)原則上,不得使用旋轉門。
3.自動門
(1)自動門避免使用推門式,儘可能為單片拉門式或雙片拉門式。
(2)自動門有效寬度為l
(3)自動門必須考慮輪椅的通行,門扇要能夠迅速開啟,並需注意門扇開啟時間之長短。
(4)開關裝置之感知範圍儘可能擴大些,需考慮視障者、坐輪椅者等無障礙通行。
4.拉門::拉門需使用輕的材質,不宜設置門檻或溝槽形成高低差。
5.推門
(1)門的開閉方向與開口大小,必須考慮走廊寬度、牆壁位置、及與其他障礙物之門的間隔,能方便坐輪椅者、雙拐杖使用者。
(2)門的開啟方向需留設充足的空間。
(3)門的開閉方向除非受建築法規規定,其餘以內開為原則,不過對坐輪椅者而言,雙向活動門最為理想。
(4)門在開啟狀態,對視障者而言比較危險,因此宜設彈簧自動恢復裝置,惟需注意其恢復的速度與力量。
6.門把手、標示
(1)門把手需為方便使用之形狀,拉門宜為棒狀式門把手,推門宜為桿狀式門把手。
(2)門把手設置於高約為
(3)以文字標示房間名稱時,儘可能使用大字體,並設置於門上或附近牆上眼睛高度之位置。突出形的房間標示牌,需設置於高
7.安全
(1)室內出入口原則上不設門檻。如有門檻及擦鞋板,高度在
(2)直接開向通道之門,應考慮加設凹室,以維通行者之安全。
(3)將出入口門取消或將門之部分作穿透式之方式處理,能看清對側情況,可保行動不便者之安全。
(4)門樘與坡道間之平台應深度
(5)防火門之自動關鎖部分要特別設計。門關鎖後,也能讓坐輪椅者打開門通行為宜。需設置避免行動不便者手指被夾入之防範措施。
(五)室內通路走廊
1.有效寬度
(1)原則上,室內通路、走廊有效寬度為
(2)兩輛輪椅以平常速度交錯通過,需寬度
(3)輪椅通過結帳櫃檯,需寬度
2.地面裝修
(1)地面應選用防滑材料,平坦無凹凸情況。即使不慎跌倒,也不致發生危險者。
(2)避免選用長毛地毯作地面舖材。
3.扶手
(1)走廊、通路兩側宜設置連續性扶手。
(2)柱子突出部分也應順沿著設置扶手。
4.輪椅擋板:走廊、通路兩側宜距離地面
5.照明
(1)走廊、通路上照明宜明亮,應在
(2)應有緊急照明設施。
6.安全
(1)走廊、通路需平坦,不宜有高低差存在;如有高低差時,需併設坡道。
(2)消防栓箱等設備以及滅火器、柱子等突出物或外懸物,不可成為行動不便者通行上之障礙。
(3)走廊、通路兩側牆壁應避免選用過於粗糙之材料,一方面避免擦傷,一方面避免心理上之不適。
(4)走廊、通路轉角處處理為截角和彎曲面的形式,防止危險。
(5)面向走廊之門,開啟時不應妨礙通行,以拉門或內開門為宜。
(六)扶手
1.種類
(1)引導扶手(設置於走廊、樓梯、坡道等):分兩道時,則高度分別為
(2)協助移坐等輔助用扶手(設置於廁所、浴室等衛生設備旁):依據移坐之需要,設置水平或垂直扶手。
2.形狀:扶手形狀應適合握持,其直徑約為
3.扶手與牆壁之關係:扶手與牆壁面間隔約
(1)扶手使用材料,配合設置場所之需要,考慮手的觸感、耐久性、耐腐蝕性等因素。
(2)扶手必需每公尺長能承受
二、垂直移動設施
(一)坡道
1.有效寬度
(1)室內坡道有效寬度為
(2)室外坡道有效寬度為
(3)考慮將扶手設在牆壁凹入部分,可避免坡道因加設扶手而致所需之淨寬不足情況。
2.坡度
(1)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坡度為1/12(約8%)以下,設置國小、國中坡道坡度以1/20(約5%)以下為宜。
(2)如坡道兩端高低差未達
表3-1 坡度級距表
|
高低差〈cm〉 |
75以下 |
50以下 |
35以下 |
25以下 |
|
坡度 |
1/10 |
1/9 |
1/8 |
1/7 |
|
高低差〈cm〉 |
20以下 |
12以下 |
8以下 |